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天然气主管网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市发改委制定《景德镇市天然气主管网管道保护地企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景德镇市天然气主管网管道保护地企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九江——景德镇管道已经建成,全长约160公里,景德镇境内约8公里。九江——景德镇段管道计划于2010年8月试通气运行,由于这些管道均具有管径大、压力高、所输送天然气易燃易爆等特点,有极大的危险性,为确保在管道试投产及正式运行期间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意义和目标
建设天然气入赣工程,加快我省天然气利用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对于改善省、市能源结构,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实现节能减排,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都具有重大意义。加强天然气主管网管道保护工作,就是要确保我市境内天然气主管网管道的安全投产和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天然气主管网安全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沿线各级政府要加强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根据需要,成立景德镇市天然气主管网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景德镇消防支队、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省天然气公司和沿线的昌江区政府及丽阳乡、鱼山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领导兼任,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省天然气公司和昌江区政府各确定1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各明确1名具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管道保护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研究制定管道安全保护地企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长效管理机制;
3、负责组织召开景德镇市境内管道保护地企协调会
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沿线各县(市、区)管道保护工作的开展;
5、负责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重大信息的发布。
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职责:协调或主持召开地企联动工作会议;协调沿线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管道运营企业的沟通对接;做好全市天然气供气保障和应急调度;负责牵头成立市天然气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工信委职责:负责工业企业用能及管道运输综合协调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职责:负责指导和审核天然气管道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修订,组织公安、安监、环保、交通、医疗等部门参与企业组织的应急演练;指导、协助管道运营企业建立管道保护、应急抢险、防汛抗洪地企联动体系;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市公安局职责:及时出警,制止、处理正在发生的打孔盗气、盗窃、第三方破坏性作业、开山爆破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安全监管局职责:负责对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燃气设施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市规划局职责:将我市天然气主管网管道控制性区域与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相衔接,避免将其纳入工业园、开发区、生活规划范围;对涉及管道沿线的规划用地,及时通报相关管道运营企业。
市建设局职责:负责组织贯彻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天然气、天然气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拟定城市天然气发展规划。
市质监局职责:对天然气运营企业执行保障安全的规章、规程和安全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相关天然气管道抢险、维修工程、改扩建工程、水工保护、灾害防控等项目的用地审批工作;负责各类用地协调,会同协调办解决用地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水务局职责:在规划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中,把相关天然气管道纳入总体规划,在水利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充分考虑管道走向,提前将可能对管道安全生产影响的水利工程规划通报企业。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管道设施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管道沿线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市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天然气主管网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管道安全保护和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重要信息和突发事件。管道沿线各乡镇也应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管道安全保护,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村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向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重要信息和突发事件。
(二)成立管道投产管理临时办公室
省天然气管网九江——景德镇段计划8月通气,试投产期间危险程度大,各种突发事件难以预测,需特别加强应急安全管理,沿线昌江区政府以及丽阳乡、鱼山镇应立即分别成立管道投产管理临时办公室,临时应急工作至8月底结束。临时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市应急办。
管道投产管理临时办公室主要职责:
1、配合管道运营企业做好试投产期间安全制度的宣传工作。试投产期间危险程度高,临时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落实相关安全制度,特别是管道两侧各50米的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的逗留,禁止一切施工行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站场、阀室的警戒区域内。投产具体时间一旦确定后,临时办公室要确保沿线村民人人掌握投产的具体时间,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2、做好干部值班值守工作。试投产期间,县(市、区)、乡(镇)临时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每天将管道安全情况在下午16:00前上报市应急办。临时办公室要加强对村民的教育,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对于管道沿线村民举报的管道穿孔、天然气泄露、违章施工等现象,村级干部要及时上报临时办公室、管道所属运营企业。县(市、区)临时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市应急办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在必要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负责做好试运投产期间消防、卫生应急安全保障工作,具体事项由管道运营企业与当地消防、卫生部门商定。
三、机制和措施
(一)发布政府通告
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天然气主管网安全保护工作的通告》,强化宣传,营造人人自觉保护管道设施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尽快完成企业应急预案,并向市应急办、市安监局报备。
市天然气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制定市级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应急处置专项工作预案,市应急办负责指导和审核。
管道沿线各县(市、区)、乡(镇)应尽快完成县、乡两级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上报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审定备案。
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地企双方适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联运性强、形式多样的应急预案演练。
(三)建立地企联动会议例会制度
市及县(市、区)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行会议,定期研究管道保护的地企相关事宜。遇有重大、急迫事项需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上汇报,及时召集会议研究。
(四)建立重要信息沟通制度
市及沿线县(市、区)天然气主管网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管道运行企业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逐级上报重要信息和突发事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市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市天然气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既定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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