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该标准在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中截污净化、渗透、滞留、调蓄、转输、验收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涉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工程施工及验收,为海绵城市建设及验收工作提供了依据。该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