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污染物减排方面,《方案》主要突出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抓好减排三大措施,即产业结构优化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其中重点列出了“2410”重点减排工程(24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10个燃煤电厂脱硫);二是要抓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强调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明确了要实施“区域限批”、向社会定期公布减排完成情况、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实施差别水(电)价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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