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海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通过了由江苏省水利厅、南通市水利局和环保局的专家等组成的评审组的审查。
此次通过审查的两项水资源保护规划中,《水资源保护规划》要求集中饮水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逐步改善长江海门段河各级河道的水生态环境,使生活用水水源地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用水标准,其他功能区基本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结合区域与城镇总体规划,提出了科学设置和禁止、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布局控制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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