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在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中,出台了以新增污水处理量为标准,核定补贴金额的“郊区污水管网建设市级资金补贴政策”,对松江、青浦等7个区县内列入计划的郊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进行补贴。3年中,上海市基本建成18座郊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600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8.9万吨,郊区污水处理率由25.7%提高到46%。
近年来,上海市郊区城镇化进程加快,产业向郊区集聚,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明显滞后,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薄弱。针对以往有些区县的城镇有钱建厂,无钱建网,使新建污水处理厂成摆设的现象,上海市对郊区分为两类进行补贴:处理要求高、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区县为一类补贴地区,补贴标准为1400元/吨;其余区县为二类补贴地区,补贴标准为800元/吨。补贴政策规定,区县不能因市级补贴而减少对污水管网建设的投入;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补贴项目服务范围内的乡镇必须开征排水设施使用费。
同时,上海市政府还要求目前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尚未纳入集中处理系统的工业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污水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环保财政补贴。补贴采用定额补贴的方式,原则上为每家企业两万元。市政府同时要求区级财政也予以适当补贴,共同推进工业区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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