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 | 2010年04月08日 |
结束时间 | 2010年04月10日 |
城市 | 北京市 |
会 刊 |
封 面 |
封 底 |
封一二 |
封 三 |
跨彩页 |
内彩页 |
黑白页 | ||
人民币 |
30000元 |
23000元 |
10000元 |
8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2000元 | ||
入场卷5000元一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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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胸卡8000元一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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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卡吊带10000元一万条 | |||||||
充气拱门2500元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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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飘气球2000元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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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袋25000元一万个 | |||||||
参 展
单 位 |
中 文 | |||
英 文 | ||||
地 址: |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
法人代表: |
展会负责人: |
职 务: | ||
网 址: E-MAIL: | ||||
主要产品: | ||||
贵司期望的专业观众: | ||||
租 用:■ 标准展位: m× m= m2 号/展 费
■ 非标准展位: m× m= m2 号/展 费
■ 室内光地: m× m= m2 号/展 费
■ 协办单位:A级 □ B级□ C级□ 费 用:
■ 会刊版面: 认刊费 ■交流讲座: 场/费 用
■ 其 他: / 费用
■ 其 它: /费 用 | ||||
费用总额 |
(大写) (小写)¥ | |||
收款单位 |
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
帐 号 |
1100 1028 9000 5300 4597 | |||
开 户 行 |
建设银行北京远洋支行 | |||
汇款日期: 此款项将于 年 月 日前汇出 | ||||
备注:
1、参展单位保证在参展期间遵守大会规定,不展出侵权假冒商品、不转让转租展位、不提前撤展。
2、组织单位收到本合同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并将本合同传真或邮寄给参展单位,同时参展单位须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展位费用50%汇入组织单位指定账户,余款于2010年3月10日前付清,逾期组织单位有权对上述展位予以取消或调整。
3、参展单位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展位即正式确认。如组织单位确需调整展位,应事先向参展单位发出《展位更改通知书》征询意见,征得参展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展位。
4、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至2010年4月10日止。双方应履行各自权利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5、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的传真件同样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