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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建筑管材管道及技术设备展览会(200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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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2004年11月25日
结束时间 2004年11月27日
城市 上海市

时间:
2004年11月25日—11月27日
地点:
上海世贸展览中心
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上海浦东分会 
中国国际商会                      上海浦东商会                           上海浦东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国际室内装饰设计协会             英国国际绿色产业协会
承办单位:
上海建博展览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
中国管道商务网

时间安排: 报到布展 : 2004年11月23—7月24日
展示交流: 2004年11月25—7月27日
撤  展 : 2004年11月27日下午

  化学建材由于具有节材节能、保护生态、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建筑功能与质量、降低建筑自重、施工方便等诸多优点逐步被广大用户认可,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村镇建设以及工业建设中应用日益广泛,国家和各地政府更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政策支持,近几年来,我国化学建材行业迅速发展,年产值已达千亿元,正成为继钢材、水泥、木材之后的我国第四大类新型建筑材料。
  塑料管材是我国鼓励发展的化学建材品种之一,五部委"国家化学建材推广应用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新建多层建筑必须使用塑料排水管,新建建筑须使用塑料电线穿线管,塑料管材的市场前景十分乐观,到2010年,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建筑排水管道80%采用塑料管,城市排水管道塑料管使用量达到30%,建筑给水、热供应和供暖管75%采用塑料管,城市排水管道(DN400毫米以下)70%采用塑料管,村镇供水管道80%采用塑料管,城市燃气塑料管的应用量达到40%,电线穿护套90%采用塑料管。这无疑为相关厂家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为推动我国塑料管道管材产业的发展,我们于2004年7月25日至29日在“上海世界贸易展览中心”举办“2004年中国国际建筑管道管材及技术设备展览会”,旨在通过展会为相关厂家和用户提供一个交流合作的机会,促进产品流通和新技术的推广。

一、展品范围:
管道类:建筑给排水、雨水管道,排污管道,燃气管道,输、排气管道,消防管道,邮电、通信管道,电力、电工管道,市政给排水管道,石油、化工管道,水利管道,工农业用管道等。
管材类:硬质聚乙烯管(UPVC),聚乙烯管(PE),PP-R管,缠绕管,交联聚乙烯管(PEX),聚丙烯管(PP),玻璃钢夹砂管(RMP),ABS工程塑料管,单、双壁波纹管,氯化聚氯乙烯管(CPVC),硅芯管,梅花管,金属、塑料复合管,钢管,球墨铸铁管等。
管道、管材配件类:各种管道、管材的相关管件、配件、连接件,有关的泵、阀门、计量表等。生产及检测设备类:各种规格的管道管材生产、加工设备及技术,管道施工机具、各种管道管材的试验、检测及维修技术等。原材料、模具类:各种用于生产管道、管材、管件的原材及模具等。
二.展位规格:
展位规格: 3mX3m国际标准展位 (每个展位均含三面展板、名称楣板、地毯、一桌二椅、220V电源插座一个、射灯二盏)
三、参展费用:
9 m2国际标准展位: 国内单位7800元/个 合资企业15000元/个
国外单位2800美元/个
特装光地(36m2起) 国内单位780元/m2 合资企业1500元/m2
国外单位280美元/m2
技术研讨会:本次展览会将安排多场技术研讨会,收费6000元/场(2小时),研讨会会议室安排有椅子、讲台、扩音设备等;需讲座的单位请提前和组委会联系,以便组委会安排相关人士前来参加。
会刊及其他宣传服务:本次展览会将印制精美会刊,该刊规格(210mmX285mm),会刊除现场向参展单位和参观的专业人士赠送外,还将向行业部门、用户单位、科研单位、协(学)会等相关单位赠送,欢迎认刊,会刊及其它宣传收费标准如下:

会刊广告  封面 30000元  封 底 20000元 封二、扉页18000元
      封三 15000元  彩色内页6000元 黑白简介1000元
其它宣传  彩虹门 15000元/座 气球条幅 5000元/组
请柬    20000元/万张    参 观 券 50000元/10万张
协办赞助:本次展览会特设赞助单位三家,赞助费分别为30万、20万、10万三个档次,赞助单位可享受特别补偿(详细补偿条例备索)。

四.宣传渠道:
1、主办单位将印制参观券30万份,重点发给各工业单位,并通过各行业技术单位、
管理单位邀请专业人士,向国内外发邮件20万份,保证展览会效果。
2、在各大专业刊物,专业网站、专业报纸上做全方面的宣传。
五.参展手续:
1、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参展单位10日内应将参展费用50%(定金)或全款交至组织单位。
3、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双面开口展位加收20%费用。
4、参展单位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组织单位。
5、参展单位若未按规定的时间付费,主办单位将视其自动放弃参展,不予保留其预定展位。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茅台路900弄32-901 邮编:200336
电话: 021—62915867 62915863--8013
传真: 021—62915867
联系人: 秦 涛 137618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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